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于3月5日开幕,全国人大代表、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汤玉祥针对加大校车推广力度、有效保障孩子上下学安全提出了建议案。
汤玉祥表示,从近年来国内外的发展实践看,校车推广是大势所趋,更是民生工程和暖心工程,校车运营具有较强的教育属性和公益属性。但是目前校车推广之路依然任重道远,校车在全国范围推广仍存在较大阻碍,刚性需求和现实运行之间存在巨大缺口,发展仍不平衡不充分。
『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汤玉祥』
汤玉祥指出,制约我国校车深入推广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。第一,政策细则不尽完善,政府投入力度不够,落地执行差异巨大;第二,校车因其专用属性,使用率低、运营成本高,盈利困难。基于上述分析,汤玉祥提出四方面建议:
一、进一步细化完善校车政策法规和标准,加大落实力度,建立保障体系,让更多中国学童能享受到相关政策带来的好处
继续完善和细化校车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,特别是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》、《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》的发布实施至今已超过5年,有必要依据社会认知和国内校车制造水平的不断提升,进一步完善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》,开展《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》标准的修订工作,提升校车技术要求,推动校车智能化,通过科技手段进一步保证学童安全,同时抓好落实和监督,从而更好地引导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技术进步,让更多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校车为学童提供更好的安全保障。同时,尽快出台和落实对校车购置与运营的补贴政策及标准,细化管理、运营政策,指导各地建立专业的管理、运营模式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,增强校车运营者的“自我造血”能力,并通过建立系统性的车辆运维管理、司乘人员培训体系等,让校车真正安全地跑起来。
二、全面取消校车购置税、消费税,进一步为校车购置或运营者减负,实效推动校车发展。校车属于生产资料,并不属于要抑制的消费品
消费税设计的原则是为了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。对校车征收消费税,与消费税征收的意义不吻合。从社会公平、公益的角度而言,也不宜以征收消费税的形式从税收上对校车推广加以抑制,且部分校车本身属于政府购买或负担,没必要再额外征收相关税费。另外,校车的公益属性较强,目前与其他汽车(新能源汽车除外)执行同样的购置税标准。而与校车同样具有公益属性的城市公交车,在2012—2015年被免征车辆购置税,后又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。同时,我国还在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,并将政策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。从校车的教育属性、公益属性以及实施的可行性来看,建议对校车也给予减免购置税的同等待遇。据统计,现阶段全国每年新增的校车量约为2.5万辆,按照目前的税率,每年消费税总额约为3亿元、购置税总额约为6亿元。相对于国家每年超过万亿元的教育投入来说,取消消费税和减免购置税,并不会对国家财政带来巨大负担,但却将大力调动校车购置或运营者的积极性,让更多学童早日坐上安全可靠的校车。
三、设立国家校车专项基金,补贴和支持校车发展,特别是针对贫困地区加大补贴和推广力度
从当前发展趋势看,特别是三四线城市、乡镇、农村及偏远地区的学校、幼儿园是校车的主要刚性需求方,但本身缺少发展资金。建议设立国家校车专项基金,在对校车采购或运营者进行扶持的同时,可以精准实现对刚性需求的补贴和支持,特别是可以针对贫困地区加大补贴和推广力度,带动实现教育脱贫,从而助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。
四、普及校车文化,建立长效安全教育机制
保障学童上下学安全,需要的不仅仅是一辆“钢筋铁骨”的校车,更需要与之适应的校车文化。可考虑设置国家“校车日”,进一步推动校车文化建设,并借助校车推广带动交通安全教育进入中小学课堂,建立长效安全教育机制,让更多孩子获益。(编译/汽车之家 章涟漪)